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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部分農民長期以來,大量抽取地下水,不僅導致高鐵彰化、雲林沿線地層下陷,地下水井免徵耗水費,更讓台灣養豬戶長期以來,用「免費」地下水沖洗豬舍,豬糞尿遭稀釋結果,導致農委會推動沼氣發電困難重重,農委會先前雖然樂觀預估,豬糞尿沼氣發電,每隻豬每年可以創造500元額外收入,但農委會官員坦言,台灣豬糞尿目前使用的「三段式處理模式」,沼氣發電實際效果只有4分之1不到,如果不改變飼養模式,豬糞尿沼氣發電在台灣發展並不樂觀。

台灣畜牧業長期以來,習慣使用「免費」的地下水井,去年下半年《水利法》第84之1條耗水費正式上路,但立法院考量耗水費徵收,對用水量最大的農業部門衝擊很大,因此決議農業部門緩徵耗水費。

「農民無地下水付費概念」 水權2700元用到飽仍引反彈

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表示,水利署針對農民使用地下水井灌溉,發給農民「水權狀」,僅收取2700元行政規費,水權狀到期展延也只收取1500元展延費,農民取得水權後,水量使用多寡,除非導致地層下陷,否則並沒有任何限制。

農委會目前針對養豬頭數在2000頭以上豬農,提供沼氣發電及廢水處理設備補助,盼能改變農民飼養方式。(資料照,取自雲林縣政府網站)

蔡耿宇表示,在政府調高沼氣發電躉購電價後,雲林縣目前已有專業廠商協助豬農設置沼氣發電與廢水處理設備,養豬戶可以在不增加額外支出情況下,分到6%的售電收入。

農委會官員預估,在環保署放寬處理後的沼渣沼液轉做農地肥分後,多數豬農在今年水污費上路後,初期將以農委會官方統計飼養頭數,繳納水污費,在此同時,環保署會針對養豬場排放廢水的水質水量,建立起基礎統計資料,作為日後計費的標準。配合各縣市環保局加強取締,偷排廢水的情況可望減少,不過養豬戶抽取地下水的飼養模式,短期內仍難以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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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明天早上將召開憲法法庭,就同志婚姻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最慢5月24日公布合憲或違憲解釋文。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等15位大法官,除黃瑞明因是立委尤美女丈夫將迴避外,其他14位都將出席會議,而他們對同婚議題的立場,可能牽動釋憲結果,整理如下:

(中央社/資料照片)
司法院長許宗力(中央社/資料照片)
司法院長許宗力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歷任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等職務。

對同婚態度保留:根據「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所公布提問之回答為:「關鍵在於同性戀究竟是必須治療、隔絕的病態,抑或是天生使然的性傾向,不是不正常,不是病態,只是在人類歷史長河,因居於少數地位,而被誤解為不正常?如果事實調查結果屬前者,我會傾向現行法只許一男一女婚姻的規定合憲,反之,我傾向認為現行法違憲,違反平等。」

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中央社/資料照片)
司法院副院長蔡烱燉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歷任最高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等職務。

未明確表態:但認為有關性傾向權力保障,可以有不同的思維。

大法官湯德宗(右起)、羅昌發、黃璽君、 陳碧玉。(中央社/資料照片)
大法官湯德宗

美國杜蘭大學法學博士、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歷任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客座特聘教授、中央研究院特聘研究員暨法律學研究所創所所長等職務。

未表態

大法官羅昌發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現任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歷任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臺灣大學生醫與科技倫理、法律與社會中心主任等職務。

未表態

大法官黃璽君

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學系學士,歷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長 、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法官等職務。

未表態

大法官陳碧玉(中央社/資料照片)
大法官陳碧玉

美國喬治亞州奧古斯丁學院企管碩士、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歷任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所長、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理事長、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處長、最高法院法官等職務。

未表態

大法官黃虹霞(中央社/資料照片)
大法官黃虹霞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士,歷任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法規及業務諮詢小組委員、外交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等職務。

被提名人審查時,對於是否支持同性婚姻,未舉手贊成。她回應同性伴侶可否領養時,回以「我真的有滿深的顧慮,這並不是自己認為可以做好父母的角色,就一定可以做好父母,而是應該從子女的角度出發,這是我比較顧慮的地方。」

大法官詹森林(中央社/資料照片)
大法官詹森林

德國法蘭克福大學法學博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司法組法學士,歷任律師、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教授等。

支持同婚:認為婚姻自由雖未見諸

憲法明文,但憲法仍保障婚姻自由,傾向支持修改民法對同性戀者價值維護比較表彰。

大法官黃昭元(中央社/資料照片)
大法官黃昭元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碩士,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歷任律師、行政院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教授等。

未明確表態,但曾表明如果相愛的人不能正式在一起,這涉及到一個人根本的價值與信仰,這是一種傷害。

大法官吳陳鐶(中央社/資料照片)
大法官吳陳鐶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法學碩士,澳大利亞邦德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歷任法務部政務次長、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等職務。

不贊成同婚,曾表示不否認自己是保守派,也重視人倫關係的傳統價值,並反對從台北看天下,也不能有知識份子的驕傲;他強調,反對廢除死刑,不贊成同性婚姻,也反對通姦除罪化。

大法官蔡明誠(中央社/資料照片)
大法官蔡明誠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歷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等職務。

對同婚議題態度保留:回應有關同性婚姻議題時表示,據他在德國觀察的現象,或許可用同性伴侶法如何跟銀行債務協商規配套,保障關係和身分,至於是否改變婚姻制度,要再思考、討論。

(中央社/資料照片)
大法官林俊益

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博士,歷任司法院刑事廳廳長、臺灣士林地方法院院長等職務。

立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審查時,對於是否支持同性婚姻,未舉手贊成。

(中央社/資料照片)
大法官許志雄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歷任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與主席團主席等職務。

支持同性婚:時代力量曾公布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問卷調查表,其中一題「不承認同性婚姻之法律狀態是否違反憲法對基本人銀行協商技巧權的保障」,許志雄傾向認同同性婚姻。

(中央社/資料照片)
大法官張瓊文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班法學碩士,歷任司法院副秘書長、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院長等職務。

支持同性婚:認為每個人都需要家、互相親密關係的歸屬感,人生才會完美,她也贊成跨性別的朋友們,國家應給予這樣的機制,建立像家庭的制度,但是現在社會是否能完全接受,她沒很大的把握,但她是能接受的。

如何與銀行協商
(中央社/資料照片)
大法官黃瑞明(立委尤美女丈夫,迴避出席)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歷任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律倫理中心主任、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委員等職務。

支持同性婚:時代力量曾公布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問卷調查表,其中一題「不承認同性婚姻之法律狀態是否違反憲法對基本人權的保障」時,黃瑞明傾向認同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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